江西事业单位考试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微信客服| 砖题库 直播 导师 华图小店 华图天猫| 微博 微信 电话 在线客服

您当前位置:南昌人事考试网 > 南昌事业单位 > 备考技巧 > 2022南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

2022南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组织的新规定

2022-02-08 09:07 事业单位考试 //jx.huatu.com/sydw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2022南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组织的新规定,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2022事业单位,江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请关注(江西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江西人事考试网/全国人事考试网)! 加入官方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同学们,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改决定》”)。根据《民诉法修改决定》,本次修正新增7个条文,修改调整26个条文。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2022年《民诉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主要学习一下审判组织中相关的修改法条以及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的考点有哪些。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关于本法条,考生应掌握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有哪些以及独任审理的情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 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于本法条,考生需要注意的考点有:1.二审案件一般都是单数构成的合议庭审理;2.特殊情况二审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情形。3.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4。审理再审案件原来一审以及二审组成合议庭的情形。

修改前 修改后新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本法条是一条新法条,之前旧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情形规定,因此,考生对本法条的情形应该理解并识记。

修改前 修改后新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本法条是一条新法条,之前旧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以及当事人认为案件不应当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规定,因此,此次修改新增加了该情形的规定,考生应当熟记掌握。

  【模拟练习】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且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偶数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C.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D项说法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A项的“偶数”说法错误。A项排除。

  B项: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B项的“应当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说法错误,应该是“可以”。B项排除。

  C项: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由此可知,C项的“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属于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情形。C项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说法错误。C项排除。

  查看本文及相关附件:https://nanchang.huatu.com/2022/0208/1696604.html

  相关推荐:江西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江西事业单位面试课程 公务员网络课程 2021年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更多内容尽在江西人事考试网_江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_江西华图:https://jx.huatu.com/sydw/

  关注华图江西事业单位官方微信(ht-jxsydw),新浪微博@江西华图官方,获取最新考试资讯。

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推荐:

(编辑:江西华图·林老师)

华图教育APP客户端下载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Smohan

江西华图事业单位

官方微信:ht-jxsydw

立即关注
  • 20000+ 每日阅读
  • 100000+ 粉丝
  • 20000+ 每日转发

考试招聘信息汇总 更多

江西公务员考试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职位表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 面试名单 体检名单 录用公示
国家公务员考试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职位表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资格审查 面试名单 录用公示
江西事业单位招聘
招考公告 报名入口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资格审查 面试名单 体检名单 录用公示
江西金融银行招聘
银行招聘 报考指导 试题资料 备考技巧
江西教师招聘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职位表 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 资格审查 体检公告 面试名单
江西三支一扶考试
考试公告 报考指导 试题资料 备考技巧
江西医疗卫生招聘
招考公告 报考指导 试题资料 备考技巧

考试工具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网络课程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